其總共有四大原則:
一、規律,按照規定的方案,在規定的時間內堅持規律是化療成功的關鍵,要遵守規定的藥物劑量給藥途徑和用藥時間和避免遺漏或中斷用藥,脊柱結核復發的原因很多其中不規范的用藥約占35%。
二、全程,保證完成方案所規定的療程是確保療效前提。不要提前停止否則會增加治療師的和復發率。
三、適量,每種抗結核藥物既能發揮最佳效果,又不發生或少發生不良反應劑量。不能抑制結核菌的繁殖,易產生耐藥性影響療效,劑量過大會產生副作用。
四、聯合用藥是化療的主要原則,采用兩種以上或兩種藥物同時應用可增加藥的協同作用,以增強療效并可減少其發生的發生,目前國際上通用的抗結核有十二種,包括鏈霉素,卷曲霉素,紫霉素,異煙肼,利福平,吡嗪酰胺,對氨水楊酸,乙胺丁醇,乙硫異煙肼,氨硫脲,環絲氨酸,這些個藥物被稱為結合治療的一線藥物及二線藥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