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腦出血的患者來說,根據其病程可以進行臨床分期。
第一期為超早期,多數指患者發病后六小時以內,這一期較為關鍵,能夠有效的決定患者的預后和轉歸,因此必須在這一期限內,盡可能的給予患者采取有效的治療措施。
第二期為急性期,指的是發病六小時以后到兩周左右的時間,在急性期影響患者病情變化的主要是腦水腫。另外,多數患者在這一時間段出現病情反復,隨時可能有生命體征紊亂等情況發生。
第三期為恢復期,指的是發病后兩周到六個月左右的時間。在這一時間段,多數患者病情趨于穩定,生命體征平穩,腦內的水腫逐漸開始消退和吸收。